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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信”商标被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延续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

时间:2014-02-27     【原创】   阅读

     2014年1月,经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公司聚氯乙烯、烧碱等产品注册商标“金信”被延续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的延续认定,是省工商局对我公司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市场地位不断提升的充分肯定;是对我公司良好服务、良好信誉的充分肯定;是对我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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