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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第四次月度安全环保(消防)例会时间:2021-04-08 4月7日,公司组织召开第四次月度安全环保(消防)例会,总经理高万升,副总经理张庆、高利平,各单位安全员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集团公司第一季度安全环保(消防)例会精神,学习了《刑法修正案 十一》的相关条款,通报了对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为第一季度公司生产运行总体平稳,同时指出了安全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就“春安”检查活动进行了重点部署安排。 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 十一》的新增罪名和条款,深刻汲取修正案中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训,下功夫解决作业风险辨识与过程管控中的不足,保障作业安全过程管控合法合规;二是要持续落实与推进三年行动专项方案和外部专家安全诊断出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按时间节点实现整改闭环管理;三是要想方设法利用编制口诀、晨读、背诵等方式,掌握安全规范、标准、导则等专业知识,攻克所需的安全环保专业问题;四是要合理利用岗位描述文本修订契机,进一步明确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程序与安全操作规程的深度融合。 本次会议明确了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对公司高效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